火場有哪些危害因素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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連云港港安消防工程有限公司 訊 火災對人的危害是綜合性的,主要的危害因素有四種:缺氧、高溫、毒性氣體、塵害。
(1)缺氧:人體正常呼吸時,空氣中的氧含量一般為21%左右(體積比)。在火場上,由于可燃物消耗掉了氧氣,使氧含量下降。當氧氣在空氣中的含量由21%的正常水平下降到15%時,人體的肌肉協調受影響;下降至14%-10%,人雖然有知覺,但判斷力會明顯減退,并很快感到疲勞;下降到10%-6%時,人體大腦會失去知覺,呼吸及心臟同時衰竭,數分鐘內可死亡。
(2)高溫:火場上的氣體溫度在短時間內即可達到幾百攝氏度。只要吸入的氣體溫度超過70攝氏度,就會使氣管、支氣管內黏膜充血起水泡,組織壞死,并引起肺水腫而窒息死亡。
(3)煙塵:火場上的熱煙塵是由燃燒中析出的碳粒子、焦油狀液滴,以及房屋倒塌時揚棄的灰塵等組成。這些煙塵隨熱空氣一起流動,若被吸入呼吸系統后,能堵塞、刺激內黏膜,甚至能威脅生命。
(4)毒氣:火災現場對絕大多數受災者來說,首先遇到的敵人是煙霧和毒氣,而不是令人難以忍受的高溫和熊熊烈火。美國學者對在建筑火災總死亡的1464人的死因進行分析表明,其中1026人死于窒息和中毒,占總數的72.5%。